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叙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叙永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骆昌国
各位代表:
我代表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若干措施、市委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检察工作,更加自觉地融入地方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735件,同比上升28.2%,逐步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服务大局,助力叙永高质量发展
积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奋力建设新时代乡村振兴乌蒙示范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不移保安全、护稳定,着力推进平安叙永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4件186人,依法批准逮捕90件13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91件679人,提起公诉316件467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受理批准逮捕涉黑犯罪5人,同比下降62.5%。始终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8人,起诉25人;批准逮捕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4人,起诉55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32人,起诉114人;起诉“两卡”犯罪62人,成功引导侦查办理缅北系列诈骗案29人,坚决守护百姓“钱袋子”。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56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157人,同比上升185%,实现社会内生稳定。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促进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高效反腐机制建设。办理监委移送和上级检察机关交办职务犯罪案件4件6人,其中受贿案件2件2人,行贿案件1件1人,均已依法公诉。为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反腐战略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聚焦“4+9”法定办案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回复整改率达100%,实现了诉前维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搭建跨部门、县域、省际协作平台,建立“区域联动、综合治理”的公益保护体系。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水务、环保、农业等部门协同开展“护水+绿岸”巡山护河专项行动,构建赤水河流域生态治理保护共同体。组建泸州南翼“赤水丹心”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建立“捕诉监护治”一体化办案协作机制,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7件。依托“赤水河流域司法协作生态修复实践基地”,探索“检察监督+生态修复”多元化治理模式,推动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保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全年督促责任人补植复绿树木1000余株,增殖放流鱼苗15万余尾。
积极促进诉源治理。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将检察业务工作融入共建共治共享。抓住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娱乐场所监管、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度不健全、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份,按期回复率与采纳率均为100%。针对部分娱乐场所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推动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对41家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进行风险排查,从源头上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司法为民,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围绕为民办实事履行检察职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守护人民“舌尖上”安全。持续净化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0件11人。公益诉讼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为重点,紧盯学校及周边商店、“小饭桌”“流动餐车”、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共办理24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共同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防护体系。
立足办案参与矛盾化解。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社会矛盾化解,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及时修复社会关系,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上述案件100件。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狠抓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切实履行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公、检、法、司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一体化”工作机制全覆盖。依法对社会危险性大的8名重罪未成年人提起公诉;依法对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和有挽救可能性的8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助力2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学校,6名涉罪未成年人成功就业。在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注重预防,依法对1件性侵案特殊职业人员提出从业禁止建议获法院采纳。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应救尽救”为原则,以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着力点,完善救助机制,拓展救助方式,突出救助重点,救助因案致贫妇女儿童、残疾人、养老诈骗被害老年人14人,发放救助金14.9万元。聚焦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保护问题,会签《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办法》,畅通农民工维权与弱势群体保护救济渠道,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支持起诉维护农民工权益案件12件,帮助农民工讨回44余万元“血汗钱”。
三、强化监督,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严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助力法治叙永建设。
持续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案件31件,监督立案7件,监督撤案1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0件次,纠正漏捕漏诉11人,形成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侦查与公诉”大控方格局。做细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书面纠违4件、刑事抗诉1件,均被采纳。做实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探索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发出书面纠违21件。
持续加强民事诉讼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虚假诉讼等问题,做到精准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监督案件4件,促成和解2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6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1件。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涉案金额12万元。
持续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件,行政审判监督案件3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件。在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办理中,注重协作配合,与法院、公安局、民政局会签《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协作配合办法》,成功化解一起长达22年的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件,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四、固本强基,锻造忠诚叙检铁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一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忠诚铸魂 铁纪担当”专项活动为抓手,淬炼队伍的初心、使命,全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叙检铁军。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专项纪法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党组带头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干警如实填报“三个规定”情况24次,持续保持44年无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良好记录。
坚持提升队伍素能。以素能提升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开设“赤水丹心”素能提升大讲堂,开展多平台实战练兵。打好人才培养“组合拳”,以“青蓝结对”深化传帮带机制。深抓“三培育三引领”活动,组建“1+3+N”的金字塔公诉团队,培育“乌蒙之光—留守儿童法治家园”、南翼“赤水丹心”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等特色品牌。其中“打击网络信息犯罪专业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表彰为第一批基层院优秀办案团队。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向县人大专题汇报检察工作1次,向县政协专题通报检察工作1次,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2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7人次。全年公开案件信息640余条,“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工作信息500余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获各级各类表彰奖励50项,其中国家级、省级共11项,1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检察正义网专项活动典型案例,2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在检察工作新发展阶段,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均衡,与人民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精准度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履职需要,专业型人才匮乏,后备人才储备不足。问题就是压力,我们要以信心和勇气解难题、开新局。
2023年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若干措施、市委实施方案,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全县中心工作,为叙永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以更高的站位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形势越是严峻、任务越是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绝对领导统领检察履职,不断推进基层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以更实的举措服务中心工作发展
紧紧围绕奋力建设新时代乡村振兴乌蒙示范自觉能动履职,为叙永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个人极端犯罪,坚决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坚决服务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保障人民权益。
三、以更强的力度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着力健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促进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强化民事诉讼监督方式,抓好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执行活动违法监督,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深化智慧检务,以“数字检察”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充分用好大数据,挖掘监督线索,促进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的解决。
四、以更高的要求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深化从严管党治检,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持续纠正“四风”问题,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紧扣市院党组“1234”工作思路,紧追市院党组“争先创一流”的号角,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目标绩效,以机关“三化”建设为抓手,打造叙永检察品牌,夯实基层检察发展基础,力争早日实现“脱薄争先”!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忠诚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持续加快叙永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保驾护航,奋力谱写新时代叙永检察工作新篇章。
名词解释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两卡”犯罪: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所谓“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两卡”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4+9”法定办案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所聚焦的十三大领域,“4”是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9”是指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护领域。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年龄、性格、情况、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检察机关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巡回检察:人民检察院采取常规、专门、机动、交叉等方式对监狱、看守所实行检察,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纠防冤假错案,促进监狱、看守所严格执法,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培育三引领”活动:培育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引领提升基层院工作水平;培育基层检察特色产品,引领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培育基层优秀办案团队(小组),引领提升检察素能和贯彻检察工作新理念。
“1234”工作思路:瞄准一个目标,始终保持省院绩效第一方阵前列、市委目标考核一等奖的“双先进”地位。强化“两争两创”,始终保持“争荣誉、争名次,创品牌、创业绩”的良好势头。紧扣三个重点,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目标绩效管理体系,推进全市两级院全面实施机关管理“三化”建设。实现“四个一流”,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队伍素能和纪律作风、一流的机关管理水平、一流的硬件设施和保障。
“三化”建设: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