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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市院:

4月12日至14日,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在四川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上强调:在全省来一场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根据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叙永县委提出在全县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根据市院及县委的工作要求,叙永县院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取得一定成效,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丰富学习内容和方式,深入推进大学习“大学习”。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张军检察长对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作出的新部署、省委书记彭清华重要讲话精神、《宪法》(修正案)”等为学习重点,以“三会一课”为依托,以宣讲辅导、学习讨论、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将“线上学”与“线下学”结合。“线上”利用“两微一端”开辟学习专栏分期刊载学习内容,“线下”坚持“院领导带头学+支部集中学”的方式,以党组会、党组中心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等集体学习会议为载体展开宣讲阵地。院领导每月为所在支部党员上一次党课,各支部书记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讲座,确保全院干警学习教育全覆盖,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推动检察工作的顺利发展。

    截至目前,院领导已为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7次,邀请县委讲师团讲师为全院干警集中授课1次,支部组织学习3次,人均累积学时达20小时。

二、围绕检察机关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大讨论”。

紧扣“十个指明”核心要义,紧扣省委书记彭清华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上提出的6个方面重大问题,结合视察调研省委政法委机关提出的六个方面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专题研讨。

以“叙检青课堂”集中讨论,专题调研小组自主讨论的方式,号召45以下干警围绕如何发挥青年力量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组织7个专题调研小组确定调研主题,围绕如何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职责使命、如何发挥政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如何助推“三大攻坚战”、如何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如何继承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何发挥司法体制改革引领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作用、如何全面加强新时代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等7个重点方面内容开展讨论,并按期形成讨论成果。

截至目前,“叙检青课堂”已组织青年干警举行讨论座谈会1次,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16条。

三、围绕新时代工作难点,深入开展“大调研”

按照县委、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深刻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根本任务、根本动力、根本基础,将推动检察调研和深化法律请示相结合,围绕检察机关如何强化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这以及保障人权、检察机关如何服务保障平安叙永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针对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拓展检务公开广度和深度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提供保障。至目前,我院干警已撰写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的各类论文、专题调研文章20余篇。

同时,叙永县院及时总结梳理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实施以来的情况和问题,围绕如何全面规范和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等新制度开展调研。目前,已向市院报送典型案例6件,协同办案部门酝酿、起草2篇适用法律请示。

四、围绕地方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大落实”

立足检察工作职责,切实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04件147人,依法批准逮捕76件10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45件187人,依法提起公诉101件134人。认真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未检政策,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件8人,不批准逮捕4件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件7人,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

按照市、县委和市院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影响农村稳定的诈骗、聚众赌博、聚众斗殴、涉众型经济犯罪、裹挟黑恶势力侵占群众财产发生命案等,从办案实际中梳理并移送黑恶势力犯罪线索8件22人,批捕黑恶势力犯罪3件13人,起诉2件3人。加强平安叙永建设,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6件9人,起诉14件18人;对涉黄、涉赌、涉毒犯罪批捕32件42人,起诉20件31人。

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强化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件2人;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件1人。加强侦查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5份书面纠违通知书,41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纠正遗漏罪行1件2人。加强审判监督,办理抗诉案件2件2人。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受理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申诉案件4件,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16件16人,成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5人。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已上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立案2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立案侦查4件5人。

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成长保护,率先开展虞犯少年帮教,对部分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进行临界帮教。立足劳务输出大县实际,推进“心手相伴成长,法制护航脱贫”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实现县域内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全覆盖。该活动参加第二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征集活动,荣获二等奖。

坚持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开展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和带案下访,防止初信初访演变成重信重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4件45人(次)。坚决贯彻基层治理活动部署,将基层治理与精准扶贫融合,着力将矛盾化解在苗头状态、化解在群众家门口,成功化解市级挂牌的“周冬美重复疑难信访案”,确保全国“两会”、“酒博会”等特殊敏感时间节点和谐稳定,无一起涉检涉诉上访案件。

坚持服务脱贫攻坚,将脱贫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实现资金保障到位、人员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每年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预算达120万元,向天池镇、向林镇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派出第一书记5名,驻村工作队成员1名,58名干警联系300余户贫困户,每个月下乡帮扶时间不少于4天。按照“摸清家底、找准资源、基础先行,借助外力、合力脱贫”的总体帮扶思路,引进国家政策资金,推动联系乡镇水、电、路、网、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我院联系的向林镇棉竹村扩建通村公路8.3公里,新建环形林山公路8公里,新建村活动室1个,新建沈酒希望小学一个,新建甲级卫生站一个。依托沈酒集团及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在“逢相约”(小地名)新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一个,安置搬迁户36户144人,对确有住房安全问题又不愿意搬迁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危房改造项目,解决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引进沈酒集团在棉竹村投资建设酱酒基地,目前集团已投资1.5亿元,在当地招工100余人,群众每年可实现工资性收入360万元,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就近务工问题。同时,酱酒基地还带动周边农户种植高粱500余亩,年可实现产业收入60万元。2017年,棉竹村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验收。我院被评为2017年叙永县脱贫攻坚先进集体,4名干警被评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继续按照市院和县委的工作要求,认真思考,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叙永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