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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3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省院及市院对深化检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深刻认识检务公开对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司法办案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努力打造 “阳光检务”品牌。下面就2013年以来院检务公开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平台建设和制度保障,促进检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

建立多渠道公开机制,着力解决贴近群众问题。将深化检务公开作为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工作,列入党组的议事日程,成立深化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设置官方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客户端,通过网络平台实时公开检务信息,完善案件查询、律师预约、行贿档案查询等业务功能,实现多渠道、全方位的网上办事服务。通过“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检务公开活动,邀请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代表、“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团”成员、学生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办案流程、干警风采等。

建立梯度性公开机制,着力解决公开范围问题。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检务公开范围,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大部署,办理的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进展和结果,办案中久押不决、超期羁押等问题的监督纠正情况,本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终结性法律文书,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起诉书等10项内容列入主动公开的范围。对符合依申请公开条件的以适当的方式向特定申请人或相关人员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等内容禁止公开,正确处理好检务公开和保密的关系。  

建立立体式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公开规范问题。建立完善检务公开工作机制,出台《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办法》、《叙永县检察院建立健全检察便民制度实施方案》、《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权责明确的分工体系,由案管部门牵头负责案件信息的公开,由政治处负责外宣信息的公开,由办公室负责检察内网信息的公开,由人监办负责督促门户网站、检察内网相关栏目的及时更新。同时,建立层级审查和扎口审查制度,案件信息、外宣信息由部门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查,案管中心、政治处按照分工负责发布和扎口管理,确保检务公开有章可循、及时安全。同时,为积极应对检务公开可能带来的风险,建立系统的检务公开培训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将公开信息质量、发布是否及时及风险研判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切实规范检务公开。

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着力解决公开场所问题。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打造集检察宣传、业务咨询、控告申诉接访、职务犯罪举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职能于一身的检务公开大厅。2015年以来,我院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投入150余万元改造底楼检务大厅,建成集远程视频接访、信访听证、律师接待、心理咨询等为一体的控申服务大厅、案管中心和未成年人成长护航中心,打造“一站式”检务公开服务场所,配设专用的检务公开滚动屏、案件信息查询终端及安防监控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检务公开触摸屏等,切实保障和服务检务公开

二、紧扣检务公开重点,全方位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成效凸显

一是坚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和通报工作。认真听取和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2013年以来,共向县人大常委会作未检、案管、控申等检察工作专题报告5次;向县政协主席会或常委会作检察工作专题通报5次,均获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肯定。

是坚持公开案件信息确保司法公平。顺应司法改革新要求,把司法办案的流程、法律文书、案情等案件信息公开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到能公开的全部依法及时公开。一是由业务部门承办人自行公开生效法律文书,报送重要案件信息。二是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生效法律文书公开台账管理制度,对已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实时跟踪,动态监督,确保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全部公开。三是设置审查节点,保证案件办结前,应公开的案件程序性信息依法全部公开。定期对审结案件进行清理,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案件信息,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发出书面预警,督促及时公开。2013年以来,共公开法律文书621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850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4条;接待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500余人,提供阅卷309人次。

三是强化举报宣传畅通反腐举报渠道。坚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职能范围、办案程序,坚定群众举报信心。五年来,我院开展检务直通车活动10次,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4次,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300余个,发送各类检察宣传资料2万余份、检民联系卡3000余张。2017年,我院与邮政集团叙永分公司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利用广大邮政人员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预防宣传,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四是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制度。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完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工作机制。2013年以来,人民监督员监督拟不起诉案件51 62人,自侦部门拟撤销案件58人。

五是整合媒体资源主动接受监督。一是加强媒体合作。积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深化检务公开,自觉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工作亮点、职能职责。2013年以来,在检察门户网站上发布工作信息200余条,开展12次媒体公开集中报道,向各级媒体投稿450余篇。二是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创新检务公开阵地。自“两微一端”开通以来,共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信息800余条,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300余条,2016年积极参与全省检察机关 “今日头条”榜上有名活动,获省院政治部通报表扬。

三、不断拓宽检务公开渠道,纵深推进检务公开亮点纷呈

一是针对偏远山区实际,试点检务公开向基层延伸。针对叙永县农村地区偏远、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的实际,将挂钩帮扶的向林镇、棉竹村作为农村检务公开试点单位,把检务公开主动送到农户身边,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在向林镇政府和棉竹村委设置检务公开宣传栏、放置“检务便民卡”,围绕涉农工作中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将检察职权、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就地公开。开展“检务直通车”活动,定期前往向林镇进行现场宣传,有效减少了村民进城咨询、了解问题的人力浪费和经济支出。挑选2名法律功底好的干警在向林镇和棉竹村担任检务公开联络员,充分发挥检务公开联络员桥梁纽带、法律宣传、情况反馈等功能,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目前已通过检务公开联络员为向林镇、棉竹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50余人次。利用“法律进基层”活动推进检务公开,组织青年宣讲团开展“送法进苗寨”、“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在普法的同时拉近检民关系,畅通信息渠道。2013年以来,我院深入合乐苗族乡开展“送法进苗寨”活动2次,深入棉竹村小、龙凤镇四坪小学、两河中心校等地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0余次,深入推进检务公开。

二是检务公开覆盖社会各阶层,接受全方位立体监督。注重落实检察长、班子成员联系和走访制度,检察长、班子成员定期联系和走访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余人次,听取代表和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意见60余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执法检查活动9 次。2016年,我院以县“两会”为契机,主动向255名人大代表、225名政协委员发放检察宣传画册1000余份,发送检察宣传短信3400余条,全面宣传五年来叙永检察工作思路、举措和成效,切实保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受到广泛好评和肯定。2017年,我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首批员额制检察官宣誓仪式;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心呵护 共建平安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并通过新浪微博对活动进行全程图文直播,打造阳光检察形象。

三是扩展检务公开范围,促进检务公开无死角。在县看守所监区设置检务公开栏、放置检察信箱,向在押人员发放《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让其充分了解自身应享受的合法权益。立足叙永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当前脱贫攻坚大局,针对叙永县G321绕城线、水洞子片区改造、府前街改造等征地拆迁项目强化检务公开力度,通过派出宣传车、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征地拆迁领域和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的常见犯罪形态、举报方式等,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