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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十月工作活动总结
时间:2020-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叙永县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有关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院的工作要求,在办案中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坚持有案必办,有错必纠的原则,全力化解因刑事执法过错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积极救助刑事被害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一个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彰显了司法机关人文关怀。现结合我院实际,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十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十月,我院按照高检院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共实施救助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所有救助金额均全部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同时,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探索刑事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有效衔接,成功办理1起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对接案例,为9名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面临存在不足

1、今年受到内设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以及疫情影响,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滞后。因前期未有主动申请司法救助的案源,我院基本在8月才开始寻找案源,9月初才找到合适司法救助的案件,10月向政法委提交申请,全部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

2、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不够密切。在实践中,因基层院刑检部门工作量大,容易忽视该项工作的衔接,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配合协作还不够好,加之司法责任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脱贫攻坚任务增加了刑检部门的工作量,这个问题变得更加突出。

3、对于重复救助的情况,未做到提前把关审核,导致作了无用功。经过前期筛查,我院寻找到一件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并完善了相关资料,但是报送政法委审批过程中,发现该员已于2017年向司法局申请过救助,政法委对于重复申请救助的不予审批。

三、下一步打算

1、拓宽救助范围。目前,我院开展的司法救助主要是刑事被害人救助,以现行司法实践变化来看,可以将现行的救助范围扩大到刑事被害人和民事被侵权人,这样既能弥补司法救助漏洞,更能体现公平正义价值。

2、加强检察机关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检察机关就是一个整体,各业务部门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刑事被害人的救助问题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检察机关各部门、各人员要强化协作配合,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3、扩大社会影响。实践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群众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不甚了解,主动申请救助的比例微乎其微。我们应该加强宣传,提高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和民事被侵权人救助制度的知晓度。

 

 

 

                                           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