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走深走实,5月25日上午,县检察院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召开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工作推进会,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小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刘旭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10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的工作要求,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别结合各自职能,交流了开展消防安全治理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双方就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行业整治、案件会商、联合培训、联合宣传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下一步,双方将围绕工作重点,深度开展协作配合,实现消防监管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推动行业责任落实,提升治理水平,为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和泸州“南翼”叙永特色发展保驾护航。